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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药科大学教职工新生儿投靠学校集体户办理流程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3-11-13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广州市公安机关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我校在职在编集体户教职工,家庭成员在广州市内无房产的,其新生儿可以选择投靠父亲或母亲落户我校教职工集体户。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填写“广东药科大学教职工新生儿投靠学校集体户申请表”。

2、到学校人力资源部开具在职在编证明。

3、关注“广州市不动产登记资料利用”微信小程序,通过人脸识别,下载本人及家庭成员“广州市个人名下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有效期为二个月);或持身份证原件,前往广州市(区)不动产交易中心自助机打印本人及家庭成员“广州市个人名下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有效期为二个月)。

4、前往户籍所在街道开具婚育情况证明。

5、携带“广东药科大学教职工新生儿投靠学校集体户申请表”、学校人力资源部开具的在职在编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广州市个人名下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街道开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新生儿《出生证明》原件、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集体户的包括户口首页)、结婚证原件,前往广州大学城行政楼南楼学校保卫部办公室214室开具同意申请人落户证明。

6、关注“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预约办理落户时间。

预约办理点为:广州市海珠区办证中心,地址为:广州市海珠区江南西路紫龙大街18号,地铁江南西站A出口。

7、广州市公安机关完成办理落户后,申请人把户籍卡交到学校保卫部登记。

8、学校教职工户政业务咨询地址:广州大学城行政楼南楼保卫部办公室214室,联系人:郭玮琳,电话:020-3935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