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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药科大学教职工申请入户学校集体户办理流程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3-11-13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广州市公安机关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符合广州市公安机关规定入户条件且在广州市内无房产的在职在编教职工,可以申请入户我校教职工集体户。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填写“广东药科大学教职工入户学校集体户申请表”。

2、到学校人力资源部开具在职在编证明。

3、关注“广州市不动产登记资料利用”微信小程序,通过人脸识别,下载本人“广州市个人名下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有效期为二个月);或持身份证原件,前往广州市(区)不动产交易中心自助机打印本人“广州市个人名下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有效期为二个月)。若教职工已婚,需同时打印配偶及子女的“广州市个人名下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

4、前往户籍所在街道开具婚育情况证明。

5、携带“广东药科大学教职工入户学校集体户申请表”、学校人力资源部开具的在职在编证明、广州市个人名下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已婚的包括配偶及子女)、街道开具的婚育情况证明、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集体户的包括户口首页)、结婚证原件(已婚的),前往广州大学城行政楼南楼学校保卫部办公室214室开具同意申请人落户证明。

6、下载“广东人社APP”或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申请广州入户指标卡。具体可咨询学校人力资源部或致电12345服务热线。 备注:新入职我校的应届毕业生和原户籍为广州市集体户的教职工无需进行此步骤。

7、关注“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预约办理落户时间。

预约办理点为:广州市海珠区办证中心,地址为:广州市海珠区江南西路紫龙大街18号,地铁江南西站A出口。

8、广州市公安机关完成办理落户后,申请人把户籍卡交到学校保卫部登记。

9、学校教职工户政业务咨询地址:广州大学城行政楼南楼保卫部办公室214室,联系人:郭玮琳,电话:020-3935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