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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学校安全生产(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6-03-23 [来源]: [浏览次数]:

校内各单位、各部门:

近期,省外高校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事故暴露出高校在实验室安全监管、危化品使用、操作流程规范、安全意识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教训极为深刻。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现结合我校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安全责任

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深入排查风险隐患,狠抓安全责任落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松懈情绪,全力维护师生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安全稳定。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健全本单位安全管理责任体系。

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亲自检查、亲自督办;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落实;各实验室负责人、实验指导教师、安全管理员要切实履行岗位安全职责,确保安全责任层层传导、落实到人、落实到每一个环节。

二、开展风险隐患排查,狠抓整改落实

各单位要对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实验室、实训基地、科研平台及相关场所,开展一次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排查整治要重点关注:

1. 危险源管理:全面核查危险化学品(特别是剧毒、易制毒、易制爆、爆炸品等)、易燃易爆物品、特种设备(压力容器、气瓶等)、生物安全、辐射安全、高温高压设备、机械加工设备等的采购、储存、使用、登记、废弃处置等全流程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超量储存、混存混放、台账不清、使用不规范、废弃物处置不当等问题。

2. 消防安全:严格检查消防设施设备(灭火器、消火栓、报警系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是否完好有效、配置是否符合要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用火用电用气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拉乱接电线、电气线路老化破损等问题;实验室内是否存在易燃可燃杂物堆积等情况。

3. 实验室安全:检查实验操作规程是否完善并严格执行,特别是涉及高风险实验(如高温、高压、高速、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时,是否有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预案;学生开展实验前是否经过充分的安全教育培训和风险告知;实验过程中是否有指导教师或安全员在场监管。

4. 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实验室建筑结构、通风系统、水电设施、气体管路、安全防护设施(如通风橱、紧急冲淋洗眼器、防护罩等)是否完好,运行是否正常。

5. 安全管理台账:检查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安全培训记录、安全检查记录、设备维保记录、危险源台账等是否健全、规范。

各单位要重点聚焦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特种设备、生物安全、辐射安全、操作流程以及用水用电用气等关键环节。对实验场所环境、消防设施配备、应急疏散通道、个人防护用品等基础保障情况进行细致检查。要建立隐患排查台账,详细记录隐患点位、风险等级、发现时间,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行立改;对于短期难以整改的,要采取临时管控措施,并制定中长期整改计划,实行销号管理。要建立整改“回头看”机制,确保隐患真整改、问题不反弹,形成“排查—整改—验收—销号”的闭环管理。

三、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宣传栏、网站、微信公众号、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实验室安全、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防火灭火常识、火场逃生技能宣传教育。特别要加强针对学生、实验室人员等重点人群的培训,增强安全意识及应急逃生能力。修订完善本部门、本单位实验室以及消防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师生员工熟悉疏散路线、掌握基本自救互救技能。要定期开展实验室安全条件评估,对老旧设施、不合规环境及时进行改造升级。要建立健全快速响应的应急体系,完善应急预案,组建应急队伍,定期组织实战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情况,能够迅速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和影响。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加强对实验室的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建立隐患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将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

四、及时报送信息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排查整治工作,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重大隐患要及时报告。请各单位于3月30日前,将本次安全隐患排查问题清单(附件1)和整改计划(简要报告)报送至学校安委办(保卫部)。如排查无安全隐患也需报告。

(联系人:胡宸辉,电话:17324773002)

附件1:安全隐患排查问题清单(台账)

附件2:实验室消防安全指引

广东药科大学安全生产(校园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保卫部(代章)

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