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2025年6月是第24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查找身边安全隐患”。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各单位、各部门要通过集中宣讲、辅导培训、实践报道等形式,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理论学习入脑入心、见行见效。各单位、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要组织观看“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专题片、事故警示教育片、典型案例解析片,尤其是结合近期校园安全事故,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加强对校园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和规律把握,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履行好安全工作的政治责任。
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和安全生产(校园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一)开展安全生产(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1.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校园安全)各项安全主体责任,根据《广东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5年度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指引》《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教育系统2025“隐患排查治理年”行动的通知》要求,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排查整治工作要覆盖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安全、消防安全、治安安全、交通安全、防传染病、防灾减灾、校舍安全、校车安全、防溺水整治、防校园霸凌、防电信网络诈骗、电气使用安全、危化品存储和使用安全、实验室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燃气设施安全、校园施工安全、特种设备及压力容器使用安全、对外包外租安全生产、师德师风、网络舆情、网络安全、师生心理健康等各领域,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列出清单、建立台账,立行立改,彻底堵塞漏洞,确保绝对安全。要对教学楼、学生宿舍、停车场、食堂、图书馆、体育馆、运动场、实验室、租借房屋、煤气燃气设施、供电设施、储藏室、危险品仓库、实习实训基地、危房等关键部位,深入排查整改消防、天花板管道设施老化锈蚀、燃气、坍塌、踩踏、物体打击伤害等安全隐患。
2.抓好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要重点排查整治违规用电用气、违规动火作业、占用堵塞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器材缺损失效、擅自停用消防设施、安全出口设置不合规等突出问题,切实消除火灾风险隐患。常态化开展防火巡查、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学校消防安全水平。
3.抓好校园在建工程排查整治。要开展校园工程质量安全治理,落实学校建设首要责任,压实参建各方责任,严格依法查处在校园工程建设中出现质量安全问题导致严重后果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责任。校园内建设项目施工现场要与学校教学、生活区严格隔离,设立施工车辆专用通道,或制定醒目的交通标线、标识,确保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的教学秩序。
4.抓好校车、交通安全和校园周边排查整治。要严格校车和校园安全管理,加强校内车辆和人员安全管理。
5.抓好危险化学品和实验室排查整治。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查实验室安全制度体系、责任体系、应急管理机制和应急演练等是否落实到位,加强实验室和危险品暂存库的巡查、检查。
6.抓好食堂燃气和食品卫生排查整治。要加强食堂燃气和食品卫生的排查检查,紧盯“问题气、问题瓶、问题阀、问题软管、问题管网、问题环境”六个方面,严查是否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等,对食堂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加强校园燃气安全使用管理工作。
7.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开展涉教涉校涉师生矛盾纠纷排查,重点围绕毕业就业、师德师风、校园管理等方面突出矛盾纠纷,加强对心理问题、学业困难、就业困难、家庭经济困难、情感失意等学生问题的排查,做好教职工、学校第三方人员矛盾排查与纠纷处理,严防发生个人极端案事件和涉校重大不稳定因素。
(二)开展安全生产月学习培训演练活动
1.要聚焦《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组织开展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为重点内容的学习培训活动,对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教育。
2.要认真吸取近年来校园安全事故的深刻教训,聚焦学校师生身边潜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开展以隐患识别、应急处置、逃生避难等为重点的各类演练活动。
三、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
6月16日是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各单位要以此为契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注重提升安全教育实效。要聚焦学生安全防范和居家安全教育,针对教室、实验室、宿舍、食堂等人员密集重点场所开展“安全隐患大起底”、避险逃生知识技能培训、演练和防溺水、消防等安全教育,深入开展“安全宣传进校园”活动,以此提升师生职工的安全意识与应急处置能力。
四、组织落实
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强化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各单位、各部门发现安全隐患请联系相关职能部门维修处理,同时把相关安全隐患清单台账(见附件)通过OA工作沟通发至学校安全生产(校园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并于2025年6月27日前将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总结通过OA工作沟通报至保卫部。
附件: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清单(台账)
广东药科大学安全生产(校园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代章)
保卫部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