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广东省2025“隐患排查治理年”行动方案》的要求,学校决定于2025年4月起至2025年12月31日开展2025“隐患排查治理年”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防”字在先、“严”字当头、“实”字为本,强化源头防控,实施系统治理,做深做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通过开展2025“隐患排查治理年”行动,全面深入排查,精准查找问题隐患,提升安全防范能力。严格督促问题隐患闭环整改,做到“措施未落实不放过、问题未解决不放过、隐患未消除不放过”,推进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提高隐患排查整改质量,防范各类校园安全事故,推动高水平安全与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内容
(一)全面排查治理各类校园安全隐患
1.重点领域安全隐患自查。各单位要对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体育馆、实验室、租借房屋、煤气燃气设施、供电设施、储藏室、危险品仓库、实习实训基地、危房等关键部位,“起底式”深入排查整改消防、燃气、坍塌、踩踏、物体打击伤害等安全隐患,对于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督查督办,跟踪整改,确保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排查、早解决。
2.校园在建工程隐患自查。要开展校园工程质量安全治理,落实学校建设首要责任,压实参建各方责任,严格依法查处在校园工程建设中出现质量安全问题导致严重后果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责任。
3.校车和校园周边隐患排查。要严格校车和校园安全管理,加强校内车辆和人员安全管理。
4.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要全面压实各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格对照标准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整治违规用电用气、占用堵塞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器材缺损失效、擅自停用消防设施、安全出口设置不合规等突出问题,切实消除火灾风险隐患。常态化开展防火巡查、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学校消防安全水平。
4.重大活动、节假日期间隐患排查。在校内举办大型活动期间,提前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和应急准备工作,确保活动安全顺利进行。在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等重要敏感时间节点,各单位要全面排查事故隐患,严格落实责任主体,强化安全防范措施。
(二)全面提升隐患排查治理能力
1.校园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请各单位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掌握《2025年度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指引》,并按指引开展工作。在6月30日前,结合《广东药科大学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要求,完成校园安全管理人员校园安全专题培训,确保学校监管人员培训到位。培训内容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执法检查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提升专业素养和法治素养,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切实提高监管执法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危化品和实验室以及特种装备管理人员培训。要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相关要求,从严从实从细排查实验室安全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要切实加强实验室安全和危险化学品管理相关教育培训,制定针对性强的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突能力。
(三)持续进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1.要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学好用好〈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的通知》,加强对法规标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解读,及时组织培训会议等活动,宣传贯彻落实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2.要组织编制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指引,展示隐患图例,详细说明隐患排查方法、处置步骤、治理标准,以图文并茂的方式为学校教职员工的日常工作提供参考。
3.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主要负责人要跟踪督办工作进展。
4.各单位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根据其严重程度和整改难度,进行分级、分类管理,按照分级原则加强挂牌督办,确保闭环整改到位。
三、工作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底前完成)。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排查整治的重点领域和环节,避免“一刀切”。
(一)隐患排查整治阶段(5月至12月15日)。各单位要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学校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带队检查一次本学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二)总结提升阶段(12月31日前完成)。全面总结专项行动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相互学习借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长效工作机制。通过召开经验交流会、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建立月通报、季总结工作机制,借助信息化手段对行动进展进行动态监测,每月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每季度总结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二)加强工作统筹。要用好“发动教职员和学生报告学校内部的事故隐患”渠道,推动建立学校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制度。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结合“安全生产月”,组织安全生产专家、行业技术骨干深入学校开展安全知识讲座,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四)加强信息报送。要高度重视2025“隐患排查治理年”行动坚决落实重大事故灾害和重要敏感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要求,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
请各单位按照《2025年度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指引》和本通知要求落实隐患排查工作,并将隐患排查情况和整治情况填入附表,于2025年每月1日前将表格电子版和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扫描件通过工作沟通发至学校安全生产(校园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2025“隐患排查治理年”行动清单(台账)
广东药科大学安全生产(校园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代章)
保卫部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