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持续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4-03-07 [来源]: [浏览次数]:

校内各单位:

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居民楼“2·23”火灾事故教训十分惨痛,为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学校财产安全,现就做好校园消防安全的要求通告如下:

一、提高火灾防范意识。积极学习消防安全常识,熟悉场所周围环境,学习消防逃生、紧急避险自救等技能。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及时清除场所内易燃可燃杂物,不占用和堵塞疏散通道、不超负荷用电,不私拉乱接电线。做好“三清三关”(清厨房、清阳台、清走道,使用结束做好关火、关电、关气)。要全面检查电气线路,不留安全隐患。

二、做好防火分隔措施。建筑内常闭式防火门应当保持常闭,闭门器、顺序器等部件应当完好有效,常开式防火门应当保证发生火灾时自动关闭并反馈信号。管道穿越墙体处的孔洞、缝隙,竖向管道井与房间、吊顶相连通的孔洞,楼层楼板的缝隙防火分隔不严密的,必须用防火材料填充或者封堵。

三、畅通消防生命通道。楼道、通道、阳台及安全出口不得堆放杂物影响人员逃生疏散。外窗和阳台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金属栅栏和防盗网,确实需要的应设置易从内部开启的应急出口(长宽不低于1米*0.8米),并根据楼层高低选配逃生软梯、缓降器等辅助逃生设施,作为紧急情况下的逃生通道。严禁将车辆停放在出入口、消防车通道及消防扑救面,以免影响消防车辆通行而延误火灾扑救的最佳时机。

四、加强电动自行车辆管理。学校各校区(园)严禁电动自行车进入。因工作需要经批准使用的保障性质电动自行车严禁进入校区(园)楼宇内(包括架空层),严禁携带电动自行车电池进入楼宇内充电,严禁私拉乱接充电线路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室外设置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区域及其停车棚不能与安全出口直接相邻,不得占用架空层、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等。

五、注意用电安全。电器、插座、电线等应选购正规合格产品。电气线路如有破损、线芯裸露或老化严重,要及时更换。不要在同一个电源插座上同时安插过量的电器插头,防止电源超负荷,电线短路引起火灾。添置超大功率电气设备时应委托专业电工安装,对性能不良、使用时间较长的电器应及时维修、更换。除冰箱等必须通电的电器外,在人员长时间离开时要关机断电,防止因长时间通电过热发生故障。

六、提高自身防护能力。各场所按要求配置灭火器、逃生面罩等消防器材,如发生火灾请迅速拨打“119”报警。初起小火可用灭火器、湿毛毯、水盆等进行自救,如火势蔓延已无法扑救,人员应全部迅速撤离现场。在火灾中要牢记:小火快跑,浓烟关门。火势较小时,应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方向迅速逃生,切勿乘坐电梯,不要贪恋财物;如果浓烟已经充斥走廊和楼梯间,请退回屋内,关门堵缝,等待救援。火场情况瞬息万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切勿盲目逃生。

                                广东药科大学安全生产(校园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保卫部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