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为方便广大教职工办理往来港澳人才签注(1年多次有效人才签注),经我校与相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协商,近日,广州市番禺区公安分局和中山市公安局将在我校大学城校园和中山校区分别办理港澳人才签注现场服务。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办理的时间和地点
(一)广州市番禺区公安分局现场服务
现场办理时间:2023年11月30日10:00至16:00
现场办理地点:大学城校园行政楼南楼1楼
(二)中山市公安局现场服务
现场办理时间:2023年12月1日10:30至16:00
现场办理地点:中山校区图书馆
二、人才签注人员范围
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人员;广东省人才优粤卡B卡持卡人;广州市人才绿卡持有人;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在广州连续工作的人员。
三、现场办理需提交的资料
(一)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核原件收复印件)。
(二)各类人员需提交的资料:
1.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提交单位在职证明及中级以上职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核原件收复印件);
2.广东省人才优粤卡B卡持卡人、广州市人才绿卡持有人:广东省人才优粤卡B卡或广州市人才绿卡原件和复印件(核原件收复印件);
3.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在粤港澳大湾区工作的人员: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核原件收复印件)、单位在职证明,以及在大湾区工作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学校备案人员需按有关规定,完成校内审批流程,开具单位意见函。
(四)办理新港澳通行证以及外省办理的港澳通行证首次在广东签注的人员还需提交有效的出入境相片回执。
(五)人才签注受理登记表。
(六)已办理过港澳通行证的教职工,办理时需提交港澳通行证。
四、注意事项
各位教职工办理人才签注业务前,请认真阅读通知的附件材料,了解人才签注政策。
附件:办理签注资料
保卫部、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