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2023年11月9日是第32个全国消防日,为进一步防患化解消防安全风险,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落实消防活动月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11月1日至11月30日。
二、活动主题
预防为主,生命至上。
三、活动内容
(一)提高对消防宣传月活动的认识。各单位要组织一次集中学习交流活动,通过专题宣讲、专家辅导、座谈研讨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要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依法履行消防宣传教育责任,把消防宣传月作为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
(二)营造消防宣传月活动浓厚氛围。各单位要通过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消防工作内容、在建筑户外电子显示屏和楼宇电梯LED屏集中播放消防提示、公益广告、宣传短片,采取悬挂条幅、投放主题海报、标语等形式浓厚宣传氛围。
(三)落实消防宣传“进校园”活动。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落实消防宣传“进校园”活动,包括联合属地消防救援部门和团委消防安全宣传系列活动,进一步加强全校师生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四)开展消防科普体验和疏散演练活动。各单位要发动学校师生利用“全国消防体验场馆预约平台”就近预约参观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消防救援站,利用“全民消防学习云平台”开展线上消防安全学习。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1次消防宣传专题活动或综合性灭火救援演练。
请各单位于12月1日前将此次活动落实情况总结的电子版、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的扫描件通过工作沟通发保卫部赖远峰处。联系人:赖远峰,电话:15800013816。
学校保卫部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