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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级新生户籍迁移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3-09-12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了做好我校今年新生户籍迁移工作,根据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派出所户籍科的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办理的学生户籍迁入是指2023级新生,其它年级的学生不予以办理。

    二、学生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入到学校集体户。学生集体户口属于限制迁移类型,一经入户成功,在校期间不能随意迁出,只有在毕业、退学时凭相关证明才可办理迁出。

    三、学生迁移户口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附件1)。

    四、各学院收集好材料,并填写“户籍迁入登记表”(附件2)。

    五、因公安户籍系统更新,大学端系统近期将会停用,为了避免新生户口无法入户,请各学院务必在9月15日前将材料交到保卫部。

 

学校保卫部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