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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电动自行车专项治理公告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2-11-01 [来源]: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与消防安全管理,有效防范、杜绝因电动自行车引起的安全事故,维护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学校决定全面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治理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校园

2022年11月1日起,对个人电动自行车实行只出不进管理,禁止个人电动自行车进入校园。11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师生员工、在校从业人员自行处置个人电动自行车。

二、清理处置校园内电动自行车

2022年12月1日起,禁止个人电动自行车在校园内行驶。仍未处置完毕的电动自行车,应集中停放在校内指定地点。对未停放在校内指定地点的个人电动自行车,将视为违规停放车辆,学校将进行统一清理、集中停放。请集中停放的电动自行车车主,在本学期寒假结束前自行认领,并清理出校园。

三、统一处置

下学期初,对仍停放在校园内的个人电动自行车,将视为无主电动自行车清理出校园。

请广大师生员工支持配合学校电动自行车专项治理工作,倡议安全、健康、文明出行,共同维护校园安全。

注:校园内清理的电动自行车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电动摩托车、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能源驱动的滑板车、独轮车、平衡车等。

广东药科大学安全生产(校园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1月1日